欢迎来到榆林家产继承纠纷律师
15529817280 联系我们

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 遗产纠纷律师 >正文

律师介绍

     高睿【155-2981-7280】女,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,学士学位。陕西博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榆林市律协政府与企...查看更多》》

联系我们

律师姓名:高睿

手机号码:15529817280

邮箱地址:876853198@qq.com

执业证号:16108201311260429

执业律所:陕西博照律师事务所

专业领域:劳动,婚姻继承,合同,交通,刑事

联系地址:陕西省榆林市建业大道西-长兴路博照律所(榆林中院斜对面)

给女方的彩礼钱归谁

关键词: 榆林家产继承纠纷律师

 一、给女方的彩礼钱归谁

  给女方的彩礼钱归谁,视情况而定。如果是赠与,就是女方个人财产;否则,应为夫妻共同财产。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,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,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,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。

给女方的彩礼钱

  二、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

 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,就是女方个人财产;否则,应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  (一)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,应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规定,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,应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  (二)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,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第5条规定,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。

  (三)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,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,可根据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,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。

  三、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归谁

 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一般会属于女方个人所有。彩礼是男方在婚前给女方的赠与,属于一方个人财产。但是,在一定条件下,彩礼是应当退还的。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,都应当返还。

  法律依据

 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五条

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
  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
  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

  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
  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
榆林家产继承纠纷律师、榆林资深遗产纠纷律师、榆林房产继承律师  


免责声明 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
上一篇: 老公入狱离婚孩子归谁
下一篇: 榆林家产继承纠纷律师——家属如何应对家人被警察突然带走
联系我们 Contact Us
地图 Map

添加微信

扫一扫添加微信